家事法小知識(1)—離婚究竟要幾耐?

KITTY
Feb 2, 2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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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註:我在工作上有時遇到想離婚的夫婦,發現自己對香港家事法零認識,於是傻傻的走去進修。這裏紀錄了離婚夫婦常見的問題,結合自己平日遇到的個案,和大家分享。其實香港司法機構和律師樓網頁都有相關資訊,但我覺得用字深奧,又沒有個案例子闡述,所以這個系列的文章我會用廣東話書寫。]

問:離婚究竟要幾耐?

答:最快可以7至8個月,最耐我聽過社署嘅個案可以搞10年咁耐。

首先,大家要知道香港結婚係行註冊制,離婚就行訴訟制,所以唔係簽個名就得(咁樣設定係想大家唔好咁易離婚)。手續要搞幾耐視乎離婚係單方提出定雙方同意,有冇仔女要爭,同埋有冇資產要爭。

雙方都同意離婚,程序就簡單啲,填份表(共同申請書)交去灣仔家事法庭,之後向法庭申請暫准判令,出咗暫准隔多6個星期,就可以申請絕對判令,先至叫完成離婚程序。前提係兩夫婦就仔女同錢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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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ITTY

在香港長大的女生。社福小薯。曾到東京過打工仔生活。